Photo by Mummy.
那时候她总教育我:唇红齿白是古往今来评标美人的不二法则。
成人礼上她送第一支唇膏,浓烈的红;18岁北上求学时,她在我的背囊里塞了一支她没用完的,依旧是似火的红;第一次失恋,她从家里寄来一支羽西,还是色号里最纯正的红。
直到今天,我从上海的CHANEL专柜揣回一支唇膏送给她,还是红,正正经经的红,迷雾亚泽,红得光芒四射。
她喜形于色,一直说没用过这么贵重的化妆品,说色号太红不适合她的年纪,说她现在的唇膏还没用完太浪费。
她一直说一直说,执意为我抹上这第一缕红。
收到尾号2183的短信,凌晨三点的车厢行行停停之间,下铺初识的男女大学生已经聊得初具规模,窗外雨水击打着玻璃,声音分外悦耳。我紧紧盯着屏幕,脑子被困意搅局,步履蹒跚地开始数字整合,与这个似曾相识的号码进行匹配。
想起来时,我一下子就清醒了,太阳穴突突响个不停。
他好像还站在那儿,瑞金医院的红绿灯下,条纹海军衫,巨大的书包,他站在那里,一动不动,嘴角挂着一丝我现在也想不大明白的笑容。
这样的形象持续了很久,也将一直持续下去。耳膜里满满得都是大厅里灯具撞击的脆响,他眼睛旁边皮肤的细小凹槽,慢慢渗进我的骨骼里。所有和这个人有关的意识里,都带着愤怒和心痛,我不去碰它,从来都不碰它。
他们都走了,我更相信那是贪婪,从不质疑,他们走的时候,也攫走了我的一部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