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上遇见一个和JE神似的背影。金色鬓发,穿黑色T恤和马裤,人字拖,肩膀上的红色针灸印痕,一把黑色长柄伞。走在黄昏的街道上,似一只愤怒的蝙蝠。
我几乎以为那就是他,不禁心跳加快,一直尾随其后。越看越像,走路的姿态,那种带着点嬉皮鼓点式的上下颠动,漫不经心的懒散。
一直跟着他走过好几个红绿灯,一直走到栖霞路,发现居然和我的住址在同一条路线。他一直没回头,从从容容地走着,我迫切想看见他的侧脸,但他越走越快,好像知道有我这个居心叵测的跟踪者。
他走进我的小区。我的心跳得无比剧烈,开始设想他突然回头时的对白。
“long time no see?”“how are you doing?”“miss ya so much."?还是简简单单的"hi!"
他在112号楼转过头来,没待我反应过来,就听见一个陌生男低音,浓浓的苏格兰口音:"why you follow me?"
我毫无防备,哑口无言,才突然想起来,JE已经回美国了。
他发给我的最后一封邮件静静躺在邮箱里:I wanna know whether you are avoiding me or not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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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今晚之前,浮躁和饥渴使我日益忧伤,我觉得我什么也遇不到,我极端渴望能跃入人生。
我没有办法改变我自己。我喜欢追逐,冒险,这是我血液里的东西,不为爱你而曲解折服。那就让我高举白旗,双手抵墙,做最后的投降。
丢失几年的画笔重新拾起为你画像,抹去全部眉眼明细,只留一张没有表情的表情给你。我要把丢掉的这些东西全部重新找回来,原谅我真的没法再为你牺牲更多一点,自由的旅途,风景的倏忽远去,我要把另外一个我找回来。
我真的要走了,再迟一点再迟一分一秒我就成了行尸走肉。
为当初的我而爱我,就别为此试图改变我。
原谅我的不辞而别,愿你和你的家人幸福。爱你。